您当前的位置:坤德居 > 资讯 > 今日看点

购买超2年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海南地税局:可办理

来源:南国都市报 编辑:zhangjiahua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5日

购买超2年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省地税局:免征营业税已可办理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30日发出通知,决定自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这一时限是5年。

新政发布后,很多海南居民关心的是政策何时落地。对此,4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了解到,3月31日,海南省地税局在接到国税总局的通知后,已经向全省地税系统各市县办税窗口下发通知,从3月31日起,即可正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免征营业税业务。海南省纳税人前往各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目前正在按照新政策执行。

“我们3月31日就接到通知,并已根据新政策执行。”据海口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新政策出台前两三天内,各窗口单位一般会进行系统调试和税费征管系统调整,但并未影响新政策执行。目前,各办税窗口已经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根据新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从此前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变更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营业税。

相关新闻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更多>>换一批
操作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