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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越多地方官提拔越快,经济增长不能和负债率脱钩

来源:海南好房在线 编辑:fangfang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据审计署2011年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级政府已支出的债务余额中,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5.95万亿元,占61.86%;用于土地收储1.02万亿元,占10.62%

这些债务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地方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建设,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促进了各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利于增强后劲。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举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尽管法律做了重重规定来避免地方政府的举债行径,现有的法律规范其实无法对变相举债进行实质性的硬约束。

“地方政府之所以要发债,归根结底就是钱不够花。”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地方政府缺钱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欠发达地区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要发展就得开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不能完全弥补资金缺口。

“资金不足,发展却不能滞后。”贾康说,基层政府面对多种考核目标,都必须“达标”,任何一项都可对政绩“一票否决”。经济快速发展,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只有通过举债来解决。

在政绩考核压力下,投资可以对GDP增长有更加直接的拉动作用,让地方官员“面子上更好看”。甚至还催生了一个怪现象:欠债越多的地方,发展得越快,地方官员提拔得越快。

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事权划分不清、唯GDP的政绩观、投资效率偏低等共同推高地方债

地方债早已有之,近年来之所以成为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主要源于规模的快速增长。连年高增长,原因何在?

“往深里讲,除了被动举债的压力外,地方政府也有主动举债的动力。”赵锡军说。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借债—开发—盈利—还债”的逻辑:通过举债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可以明显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对外来资本的吸引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还可以使城市土地得到大幅度升值,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用于偿还债务。

在政绩考核压力下,投资可以对GDP增长有更加直接的拉动作用,让地方官员“面子上更好看”。甚至还催生了一个怪现象:欠债越多的地方,发展得越快,地方官员提拔得越快。

严格来说,如果运作得当,地方政府这种“先借债发展,再盈利还钱”的思路并没有太大问题。但现实中,不少地方恰恰在“还钱”环节出了问题。这就是地方政府负债快速增长的另一个深层次原因——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干了很多不该干的事,职能合理化与综合绩效考评却没有跟上。往往借钱很轻松,还钱很费劲。”贾康说,一些地方领导急于在任期内表现“政绩”,导致建设项目热衷于“短、平、快”,发展规划和项目立项缺乏科学严谨的论证。与体制改革不到位等密切相关的这些行为,导致投资效率明显偏低,同时还增加了债务风险。

2008年全球的经济危机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借债发展经济成为政府的不二选择。因为是变相举债,所以资金总额不在给国家的报表内,而且不经过国家允许的举债,最后偿债的还是地方政府,这样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地方政府为抵债,房地产成了地方政府的救命稻草,只要有企业买地就卖,完全缺少城市规划。因此城市发展显现出各种乱象。

从长远来看,对土地造成的不可修复性和对人民生活带来的困扰都是没有益处的。所以发展经济要长远合理规划,并要和地方官员政绩挂钩,这样不管是他们升迁还是卸任,责任都是终身制的。他们有了使命感,才不会随意的举债,把经济发展的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大批的债务留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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